对我院发展信息科学技术的看法

  

由于当今全国的科研队伍格局与5060年代相比已发生巨大变化,再现当年科学院“一览众山小”的旧日辉煌已经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规划科学院的长远发展目标时,一定要审时度势,找准自己的战略地位,把科学院做为全国一盘棋上的一个重要棋子,起到应有的作用。科学院的一部分作用体现在前瞻创新上,即为国家经济发展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部分技术源泉,但科学院最主要的作用应体现在领头完成国家战略性的重大科研任务,为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做贡献。科学院的作用应当具有不可代替性。我认为,科学院发展信息技术的指导思想应该是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前瞻创新,专利导向战略为重,勇挑大梁有所不为,集中力量辐射产业,共创辉煌

(1)转变观念,解放思想

科学院要在发展信息技术上有所作为,首先要在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上下功夫。墨守成规的观念、因循守旧的思想决不适合发展高技术。信息领域技术发展十分迅速,科学与技术交互影响、研究与开发齐头并进,我们难以用先做基础研究,再做高技术研究开发,最后做商品开发的顺序线性模式安排科研任务。信息领域应当更多地强调应用与市场对技术发展的驱动力。长期以来,科学院科研人员想得多的是“能做出什么成果”,很少考虑“做出什么成果将来能卖出去赚大钱”。而对于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研究而言,做出一些成果不算太难,难的是这些成果有竞争力,在市场上能卖出去而且能赚大钱。

思想不够解放是科学院原始创新少、课题老化、低水平重复的根源。一定要鼓励标新立异,甚至鼓励有价值的失败。提倡不唯洋、不唯书、不唯上的独立思考精神。信息领域还是很不成熟的领域,创新的空间十分广阔。信息领域是最适合年青人纵横驰骋的领域,只有充分发挥青年人的活力,科学院才会大有生气。

(2)前瞻创新,专利导向

科学院进行的信息技术研究的特点之一是前瞻性的创新研究。所谓前瞻性是超前一代甚至几代的探索性研究。前瞻性研究一定是有风险的研究,肯定能成功的研究就不是前瞻性研究,也不会有多大创新。花三个月或半年就能完成的小的技术改良不是科学院的主要任务,应该让企业去做。前瞻性的创新研究不是单纯的技术驱动,而是基于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见和深谋远虑。科技投入需要走在时代前面,前瞻性创新研究意味着对未来采取积极的对策,通过目前的行动去影响未来。我们的前瞻性研究旨在增加我国企业23年后甚至更远将来的竞争力。

我院信息领域的研究成果应主要应体现在专利和版权上,要努力加强专利意识。自主知识产权主要通过专利与软件版权得以体现并得到保护。国家在制定技术标准时应尽可能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溶进去。国家技术标准是国家主权的标志之一,进入WTO以后,运用包含自有专利的技术标准捍卫国家主权,是国际上通用的支持与保护民族产业的重要手段,科学院一定要在这方面做出贡献。当科学院拥有的专利较多时,可考虑与国外一些大公司签订“专利交互授权协议”,为我国厂商争取低费用使用国外大公司专利的机会,大大降低生产成本,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这也将是科学院对国家的重要贡献。

(3)战略为重,勇挑大梁

科学院的一个优势是可以组成能打硬仗的战略性国家队,为国家办成一些大事。组织攻关力量攻克难关,完成国家需要的战略性科研任务是科学院的光荣传统,科学院在信息领域选择的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应考虑国家安全、增强综合国力、涉及国家全局利益的需求。突破能形成上百亿元市场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技术也是带有战略性的科研任务,科学院应在完成战略性科研任务上勇挑重担。

(4)有所不为,集中力量

科学院信息与自动化领域10多个研究所的全部投入每年只有2亿多,加上知识创新工程投入每年投入也不会超过5亿元,小于华为公司每年的R&D费用(华为的R&D费用主要用于产品定型和商品化开发,不同于科学院的R&D)。IBM每年投入在网络方面的R&D经费达43亿美元,为科学院信息口投入的几百倍。在投入如此少的条件下还分成上千个课题,不可能有大的作为。从人力来讲,基础研究一个课题可能只需几个人,但做为科学院一个重要研究方向的课题组也许至少要30人以上,才能做出有份量的成果。重大项目课题组的人员应当在百人数量级。但是由于前几年的人自为战使得科学院组织上百人的攻关队伍已十分困难。“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实施时难在“有所不为”,科学院若不大刀阔斧砍掉一大半不上不下的研究方向,目前这点投入只是杯水车薪,难以出大成果。从制定计划纲要开始,在科研项目选题上一定从严把关,“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应成为全院上下公认的指导思想。

(5)辐射产业,共创辉煌

科研成果产业化是本领域科研工作的目标与归宿,不论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还是重大项目研究,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产业化,只是见效的时间长短不同。科学院的科研成果辐射到产业界应该有多种方式。研究所自己办公司只是技术转移的方式之一,不能做为普遍要求。将科学院的某个研究所整体并入一家大公司(院属或非院属都可以),由公司来领导研究所也是一个模式,但近10年内这也不能做为技术类研究所的唯一模式。目前,我国信息自动化领域的大企业,与国外大企业相比,规模与实力至少落后20年。目前国内信息企业进行的科研活动绝大多数属于开发,基本上没有“研究”内容,一般要求一年之内见效。2010年以前,前沿性的高技术研究(35年内见成效)还将主要由国立研究所承担,这些研究成果可能大部分辐射到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其技术转移的方式可以是转让专利或人才带着技术流动。解决“两张皮”问题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研究所和企业两方面的努力,关键在于双方改变观念。欧洲各国、亚洲四小龙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国立研究所在发展本国经济中都起到了技术源泉作用,我国台湾工业研究院、法国的信息与自动化研究所、德国的GMD都是很好的例子。中国国情与美国相差很远,不能以IBMWatson实验室和LucentBell Lab做为科学院技术类研究所目前唯一的发展模式,近十年内主要不能学美国模式。

科学院的知识创新工程一定要与大学、企业的科研相互协作,采取各种灵活的方式共创辉煌。与重点高校建立联合研究院、研究所或研究中心是一种可取的办法,与有实力的企业建立联合研究院所也是有利于技术转移的好途径。在产学研的结合中各方都要重视转变观念,科学院的研究人员要有危机感,虚心为企业服务,取长补短。企业领导人也要增强对技术增值作用的认识。科学院在高技术领域的作用不限于通过转让技术获得一些回报,补充科研经费,更重要的是通过与企业合作促进企业的科研,增强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逐步使企业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主体。

 

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