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登高,任重道远— 深化对“技术创新”的理解
李 国 杰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与高校、企业特别是高技术企业都越来越重视技术创新,各种报刊媒体上关于技术创新的文章也越来越多,但是,我们对于技术创新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我体会技术创新从低到高有几个层次,登高才能望远,建立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必须有远大的目标。朝着顶峰攀登,我们才能步步登高,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胜利。
一、 从产品创新到增值效益
一提到技术创新往往首先想到发明、设计新产品,而一提到新产品往往首先想到增加新功能或提高性能价格比。许多有识之士已认识到,把技术创新仅仅引向产品的功能与性能是一种认识上的局限或误区。技术创新包含的内容很广,其核心是创新地运用知识实现企业的增值和全社会财富的积累。把知识变成钱需要经过新产品设计、工程化工艺定型、商品化、推广应用与市场开拓等许多环节。每一环节都包含技术创新。即使只考虑产品设计这一环节,技术创新也不限于产品的功能与性能。市场调查结果表明,对于电子信息类产品,用户最关心的是使用方便和产品的可靠性,购买产品的单位除了最关心产品质量外还十分注重易于管理维护和产品的可扩展性。因此,技术创新是一盘棋,一定要有全局观念,特别是增值和经济效益观念。一般来讲,创新与增值并不是简单的线性正比例关系。科研人员往往认为一个产品的增值主要取决于增加某一项功能或提高某一项性能指标,但实际上,对一个企业而言,工程化和商品化开发以及应用推广方面的创新(其创新程度可能低于产品设计)往往会带来更大的增值效益。
众所周知,科研与产业脱离(所谓“两张皮”)是影响我国技术创新出效益的症结,因此在强调技术创新时应特别注意解决技术转移的机制问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最近对开发区内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做了一次专项调查与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小型民营企业在R&D方面投入的人力较大,人员素质较高,R&D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11%以上(大型企业只占0.8%)。86.7%的民营企业中R&D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超过10%(没有一家大企业超过10%)。民营企业R&D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为3.1%,已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天津开发区的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的普遍情况:目前小企业与民营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而技术转移的主要形式是人才的转移而不是技术成果转移。深圳市的民营大企业华为公司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已超过10亿元,而华为公司的主要技术骨干大部分是各高校通过国家863等科研计划培养的人才。以华为公司做为我国技术转移的典型案例,可以得到许多启发。国家科技部等部门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技术转移的新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人员自己创建的高技术企业,但对如何通过合适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国有大中企业的技术创新,还需要认真研究。
二、 从“Know How”到“Know What”
技术创新的关键是选择最佳增值环节,因此,选择“做什么”比知道“怎么做”更重要,也就是说,重要的不是“Know How”,而是“Know What”,至少在电子信息领域,情况如此。电子与信息技术的成熟与普及使得懂得这门技术的人越来越多,在这一领域有成千上万的聪明脑袋成天在琢磨如何用先进技术赚钱,当你为研制出一项成果沾沾自喜时,也许更聪明的人已在几个月前捷足先登了。所以有人说现在是“市场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一、二年”。其实,领先一、二年已经很罕见,多数情况是只领先几个月。在这种日新月异的态势下,只有对未来市场有高人一筹预见性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因此,对电子信息产品而言,技术创新更多地表现为一种风险投资行为,主要不是比技术(谁会做什么)而是在比决策(谁能看准该做什么)。微软、CISCO等发展很快的大公司的优势并不在于自己从头开始研究开发了多少技术成果,而是善于采用最有效的投资方式及时获得自己需要的核心技术。对硅谷影响最大的恐怕也不是最大的几家公司而几位最有眼光最有势力的风险投资家。
所谓选择做什么(Know What)不是指人所共知的大方向,如Internet、电子商务、信息家电、服务器之类,而是要从器件到应用服务这一长长的增值链上找到最佳的增值环节,力争在市场上赢得半年以上的高回报机会窗。我国科研工作最大的弊病是低水平重复,难以在应该有所为的地方创新突破。我们做的技术创新宁可少些但要好些,技术创新难在有所不为。我国企业和科研单位真正引进的技术很少,大多数所谓引进技术项目实际上是购买产品或设备。我们还不善于运用投资手段获得核心技术,而且外国政府也严格控制核心技术出口,因此,我们在决定做什么方面不能照搬外国公司的决策思路。信息领域正面临大的转折,今后最能赢利的业务也许不再是出售各种计算机和通信设备,许多上网终端设备可能不是直接卖给最终用户而是由信息服务企业赠送给用户,通过收取各种服务费获得回报。根据这种发展趋势,今后通信设备厂商和微机及其他终端设备厂商考虑做什么时应更多地考虑信息服务商的需求或者自己就向信息服务业务转移。
三、 从跟踪创新到原始创新
我国从事的技术创新活动多数还属于跟踪创新和模仿创新,真正从原理、核心算法上创新的技术还不多。我国每年申请专利的数量并不少,但真正批准的发明专利只占专利总数的6.9%,而且有逐年下降趋势。原始创新少与我国在基础研究上的投入太少有关,我国1998年R&D支出经费总额为526亿元(占GDP 0.66%),全国的R&D投入只略高于IBM公司在网络软件的R&D投入(96年43亿美元)。全世界94年R&D经费总额为4390亿美元,人均78美元,我国的人均R&D投入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20。当然,投入少只是原始创新少的一个原因,选题不对、低水平重复使我们的科研效率也大大低于国外(约为美国的1/3)。要提高创新水平,必须加强培养基础研究方面的尖子人才,选准方向并大幅度加大投入。
不少人认为抓基础研究是“远水不解近渴”,以为科研工作一定从基础研究开始,象河水一样从上游慢慢流到下游,十年以后才能派上应用。实际上信息产品的重大发明与突破很少以线性形式顺序地从实验室到企业再进入市场,而是长期研究与短期研究交互影响,理论与实践肩并肩前进。产品开发中会引发出对基础研究的需求,有些基础研究的成果5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就会进入市场。算法研究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相结合的重要领域,一个创新的算法有可能带动或影响一个产业。我国的计算机教育很长一段时间内不重视算法教育,不利培养创新人才。最近国家已设立重大项目支持算法研究,这将有助于原始创新。
四、 从专利到技术标准
研究开发方面技术创新的直接成果主要不应体现在发表论文而应反映在专利上。一般而言,利用人所共知的技术开发出来的产品在市场上不会有很强的竞争力。高技术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的竞争,而独占的知识产权主要靠申请专利得到保护。与专利具有类似保护作用的是软件(源程序)的版权。所谓没有版权保护的自由软件,例如Linux操作系统,是奉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享知识产权的理念,我们应充分利用共享的自由软件来发展我们的软件产业,打破少数大公司的软件垄断,当然在实施中也应遵守其共享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但是在当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不能幻想所有企业都能乖乖地交出专利和版权让大家共享。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们的技术创新还是应以获得专利保护为导向。
一项重大的专利技术如果已得到广泛使用就有可能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将专利技术纳入工业标准是技术创新的最高形式。当今的市场竞争集中反映在工业标准的竞争。谁掌握标准,谁就能执市场之牛耳。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是国家主权的一种象征,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形势下,国家标准是掌握国家经济主权的利器。可惜的是,多年来我国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中很少包含我国自己的专利技术,我们对用国家标准来支持自己的产业还缺乏认识。当然,一项专利技术能反映在国家标准中不能靠行政上的强制手段,其必要条件是这项技术具有先进性与合理性,得到多数用户与同行认可,这是技术创新的最高要求。国内各企业也应该有团结一致反对外国霸权的共识,求大同,存小异,争取我国的国家技术标准更多的体现中国人的知识产权。国家制订标准时也应多征求专利发明人的意见。我国的国情有自己的特点,中文与汉语是占世界人口1/5以上的人类语言文字,我国完全应该也有可能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而又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国家标准,并以此为武器保卫我们的经济自主权。“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技术创新更远大的目标是将我们的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纳入国际工业技术标准,实现这一目标不完全是技术水平之争,实际上反映国家之间的经济甚至政治上的斗争。而且标准之争从来是与市场份额紧密相连,许多市场份额大的技术自然就形成事实上的标准。所以,国际标准之争本质上是企业和国家实力之争。走技术创新之路,增强我国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这是我们的奋斗目标。